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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校**项目监理服务”的澄清补遗2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分校**项目监理服务”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第5项“招标公证费”。原描述为: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司法厅云价收费〔2017〕160号文件的规定由中标单位向公证机构缴纳。现修改为:****司法厅云价收费〔2017〕16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以此补遗通知为准。
由于本次补遗内容对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无实质性影响,故原定开标时间不变(开标时间:2024年5月21日09时00分),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原谅。标书代写
注:澄清补遗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应以编号靠后的澄清补遗所作的解释为准。
招标人:****
地 址:**市**区庄蹻路与庄蹻西路交叉路口西侧
联系人:杨**
电 话:0871-****024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商务中心B座21楼
联系人:章璐、杨倩、杨金龙
电 话:187****2242、0871-****9993
日期: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