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港4号道路及电力管廊项目(k1+150-k1+542.889)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医药港4号道路及电力管廊项目(k1+150-k1+542.889)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可研批复(可研批复文号:穗发改〔2013〕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医药港4号道路及电力管廊项目(k1+150-k1+542.889)第三(略)。
2.2建设地点:(略)
2.3项目规模:根据发改委可研批复(可研批复文号:穗发改〔2013〕25号),本项目为广州国际医药港项目的配套市政基础设施7条市政道路中的一条,为城市次干道,呈东西走向。本次招标主要建设内容为:医药港4号道路及电力管廊项目(k1+150-k1+542.889)段,道路长度约392米,道路宽度约36米,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等。
2.4最高投标限价:(略).33元(各单项控制价如下:第三方监测服务控制价为(略).68元,第三方检测服务控制价为(略).65元)
2.5服务期限:总服务期从(略),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
2.6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主体结构基坑(略)。主要(略):围护结构水平位移、深层水平位(略)测、结(略)。(3)具体根据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2.7标段划分: (略)
2.8承包方式: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设备、包服务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检测、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还须同时满足以下五项条件:
(1)具有以下①(略):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
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乙级。
(2)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招标主要内容),且在有效期内。(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具有建(略)(检测范围覆盖本招标主要内容:(1)主体结(略)(2)地基基础工程检测、(3)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复印件。(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中的检测范围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注:以投标人全资控股子公司名义的资质、授权、承接的项目业绩及(略)。
(4)近二年((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5)具有以下①、②项目经验:
①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工程监测项目合同金额20万元(含)以上。
②自(略)今承担过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合同金额20万元(含)以上。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略))及合同扫描件。业绩时间、金额和内容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
3.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的社会保险。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主办单位人员。
3.4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略)(单位);
(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次(略)
(6)与本(略)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事故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且应明确(略),并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可以监测单位或者检测为主办方,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第3条的要求。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略),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
注:(1)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由各方均盖章外,投标登记资料和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须出现各成员单位名称及盖章的,可由主办方(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
3.7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审查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本招标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
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附件。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投标说明
4.1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2本工程项目(略)。
4.3本项目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
4.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担保。
5.资格审查方式
5.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2当满足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详见招(略))的投标人不足(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3资格评审结果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3个日历天。公示期间的最后1天应当为工作日,否则将公示期的最后1天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招标人进行资格评审结果公示时,将对投标人(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内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略)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6.2如招标人需(略),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略),如有补充资料通过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7.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略)0时00分至(略)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7.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00时00分至2024年5月30日 14 时 00 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 14 时00 分。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略)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可不备案,只要系统显示已登记成功,并且在(略));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文件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略),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且取得回执。
7.3开标时间为(略)4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略)。
7.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投标登记手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办理手续,招标人将不(略)。
8.投标文件解密
8.1投标人解密: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半个小时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略),视为投标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2招标人解密:招标人用打包电子招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8.3因投(略)。
9.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略)
异议受理电话:(略)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座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略)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略)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om/)、城轨采购网((略)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略)com.cn)等媒体上发布。本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座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电话:(略)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略) |
附件1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略):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略),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略)(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略)。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略)投标; 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与本公司(略)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略))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略),并自愿停(略)。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略)
附件2《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1 |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
2 |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3 |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4 |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5 |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6 | 成都鼎祥(略) |
7 |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8 | 广东华(略) |
9 | 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10 | 广东鸿星环保科(略) |
11 | 广州市固意隆五金材料有限公司 |
12 | 广州市科丽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3 | 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
14 |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广州市金洋广告有限公司 |
16 | 广州市沣华喷画广告有限公司 |
17 | 广州市海珠区大自然摄影冲印部 |
18 | 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19 | 广州六威五金(略) |
20 | 广州榕冠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21 | 广州蓝巨(略) |
22 | 广州松(略) |
23 | 北京洁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4 | 深圳市嘉鑫隆钢结构有限公司 |
25 | 曾振文(一级建造师注册号:(略) |
26 | 陈仁(监理工程师注册号:(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