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不动产登记数据成果更新完善和系统维护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本级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10日 13:34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5月2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 **市公共**交易平台下载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 2024年05月24日 09: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标书代写 | **市公共**交易平台下载 | ||
| 预算金额 | ¥4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嫚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1-****0101 | ||
| 采购单位 | ****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廉州东路08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1-****669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廉东北大街16号3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1-****0101 | ||
| 项目概况 |
| 不动产登记数据成果更新完善和系统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4日0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不动产登记数据成果更新完善和系统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0000
采购需求:不动产登记数据成果更新完善和系统维护,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业务范围需包括: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公共**交易平台下载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0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公共**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4日09点00分(**时间)
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供应商应及时登录**公共**交易网参与开标)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0701》、《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60》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文件制作工具,请登录**公共**交易网“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 2、参加**市公共**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110.****.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11-****1337)。 3、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有效期内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0701》下载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等内容。网上发布后(含澄清及修改等全部内容)即视为所有潜在供应商领取了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潜在供应商如未按上述程序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责任自负。4、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60》(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编制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等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自动放弃投标。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开标形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有关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6、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7、特别说明:****财政厅、河****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不按“盲评”要求编制的,认定为投标无效。电子标服务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级
地 址:**市**区廉州东路080号
联系方式:0311-****66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廉东北大街16号301室
联系方式:0311-****0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嫚
电 话:0311-****0101
九、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