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建成,隶****集团屠宰与加工版块,位于**市长江新区阳逻**大道168号,距**阳逻港仅3km,距离汉口、**中心**35km,是**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布局生猪屠宰、猪肉进出口贸易、食品精深加工三大业务版块,打造从源头到终端的现代化“生猪全产业链”经营发展模式。
在屠宰产能方面,经过不断的改造升级,公司现已具备年屠宰100万头,年分割3.2万吨的生产能力,并有8000㎡配套用房、100吨/天急冻能力、2000吨低温库。目前日均屠宰500头,并在持续逐步提高产量中,预估2024年年底可达到日均屠宰1500头规模。
****(以下简称"升阳食品”)将猪副产品面向**公开招标,诚邀愿与升阳食品携手**的新老客户踊跃参加,为优化**配置,实现**共赢,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廉洁”的原则,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时间
2024年5月11日10:00
二、 招标方式
线上招标和投标
三、招标规则
1、投标者资格:参与本次投标的客户需资质齐全、有相关经营能力、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投标方以往与升阳食品及所属企业**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1.1 以公司名义参加投标的客户,法人应依法开展经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被执行终本案件,****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公章);如为公司授权委托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具签字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身份复印件。
1.2 以个人名义参加投标的客户,自然人无被执****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对需具有行政部门强制性生产加工资质的单位和行业,投标方必须具有相关资质,严禁借用他人资质参与竞标,否则招标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追究投标方的法律责任。
1.4 以上1.1 和1.2 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方需于2024年5月10日12:00时前,将相关文件邮寄或送至招标方。标书代写
收件地址:**市长江****开发区**大道168号
收件联系人:田沁 133****4856
2.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24年5月10日12:00前,按照招标方规定投标保证金全额汇款至招标方指定账户,原承包客户账户保证金可继续使用,注意汇款名称与投标名称以及中标后合同签订主体必须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客户。
3.竞标方式:邮件竞标,参与竞标方在2024年5月11日10点前将竞标产品和竞标价格发送至指定邮箱****@huapeiag.com。
4.投标竞价:实行暗标一次性报价,招标方设招标底价,投标报价最高者中标,低于标底价的投标报价均为无效投标;如最高价出现两个或以上相同时,要求报价相同的客户进行二次竞价,二次报价不得低于第一次所报价格,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最高价格为中标价格;如投标人中标后毁约,其他投标人按投标价格从高至低顺序中标;凡毁约者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收归招标人所有。报价最高可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5.竞标结果公布方式:最终招标结果以2024年5月11日发布的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需签字盖章回传。
6.投标前请认真阅读招标方案内容,在招标过程中所有填报的内容均具有法律效力,请慎重填写产品的报价。恶意报价者直接视为投标无效,全额扣除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严禁诋毁打压其他竞标方,严禁采取不正当手段竞标,否则,将取消其竞标资格并扣除全额投标保证金。
四、招标产品及保证金标准
客户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标段内不拆单品),投标多个标段的须足额缴纳相应的投标保证金,原则上每个客户中标产品不超过3个。
五、合同期限、产品采集标准、费用承担标准
1.合同期限:2024年5月16日—2025年3月30日(具体执行以合同日期为准)。
2.产品采集标准具体内容在《毛猪副产购销合同》中约定。正常情况下,招标方屠宰毛猪均重在120公斤左右。
3.中标客户须自行承担加工中标产品所需人员的工资、社保、食宿等相关费用,以及加工产品所需的水、电、汽、预冷、速冻、冷藏、包材物料、低值易耗品、设备设施工器具(招标方原有设备设施免费提供)、维修等相关费用,具体计费标准如下:
六、 悔标
客户中标后不同意接收、未按规定时间接收、不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不接收产品影响正常生产的,均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合同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客户在**期限内不得中止**,如有违约均没收履约合同保证金。
七、中标规则
1.产品接收:此次产品,中标方必须是统货接收所中标段的所有产品(含残、次品),如有宰后白条重量低于40kg的,低于40kg的按中标价格的1/3计算。
2.参加竞标的投标方须于2024年5月11日10:00前将竞标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导致的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3.产品回购约定:本次招标的部分产品,招标方享受当期产量的30%成本价优先回购权,回购量大于产量30%部分其回购价双方议价执行。
4.合同期内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7月15日执行中标价格,后期可根据毛猪价格和市场行情每半个月协商调整一次结算价格。
八、 中标要求
1.中标后我司会有专人联系补缴和确认履约合同保证金,客户应配合在中标通知书送达后3天内补缴保证金并签订《毛猪副产购销合同》,若中标客户不补缴保证金或不签订合同视为弃标,招标方有权调整客户,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方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日内按投标方保证金汇款路径原路退还。
2.合同期内,招标方不允许中标方将产品接收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招标方有权调整客户、终止合同、没收中标保证金,同时中标方与第三方的合同视为无效,后果由中标方承担。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方有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1.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参与投标的;
3.2.提供虚假材料的;
3.3.投标方相互或者与招标方串通投标、围标的;
3.4.中标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不与招标方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产品货款执行预付款结算方式,其它费用执行月结,中标客户不得拖欠货款及相关费用。
九、收款信息
打款请备注:投标方(***)副产品投标保证金+标段
十:报名方式:2024年5月10日12:00时前,将相关文件邮寄或送至招标方,并按照招标方规定投标保证金全额汇款至招标方指定账户,逾期到账或保证金不足者将不得参与竞标。
报名联系人:
田 沁:133****4856
微信号:136****7215
邮 箱:****@huapeiag.com
十一、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