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基地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基地改造工程 |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基地工程 | |||||||||||||||||||||||||||||||||||||||||||||||||||||
| 招标人名称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机关名称 |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 工程地点 | ||||||||||||||||||||||||||||||||||||||||||||||||||||||||
| 工程规模 | ||||||||||||||||||||||||||||||||||||||||||||||||||||||||
| 标段具体信息 |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 报名地点 | ||||||||||||||||||||||||||||||||||||||||||||||||||||||||
| 公告发布日期 |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5月1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5月30日 |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 企业业绩、信誉 |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 其他条件 | ||||||||||||||||||||||||||||||||||||||||||||||||||||||||
| 公告信息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淮发改投资复〔2024〕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基地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市**区**路 118 号; 2.1.2 建设规模:****支队一大队院内1幢空置房屋 1-4 层约 3320平方米进行维修改造和基础性装修,主要包括室内空间改造,地面、墙面、顶面铺装改造,实施智能化工程,配套实施水电、消防管线等维修改造以及室外管网、门卫室等附属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约****169.37元; 2.1.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6-6 ,竣工日期:2024-10-3。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支队一大队院内1幢空置房屋 1-4 层约3320平方米进行维修改造和基础性装修,主要包括室内空间改造,地面、墙面、顶面铺装改造,实施智能化工程,配套实施水电、消防管线等维修改造以及室外管网、门卫室等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有效期内),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建设部(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R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04 月 10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7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厂房、仓储、****酒店式公寓除外) 装修改造或含装修工程的改造项目施工业绩。 注:(1)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缺一不可。直接发包证明与中标通知书,须提供招标人加盖的公章。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链接诚信库,原件扫描件上传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签订的施工金额为准,项目类型以合同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类似工程提供的中标通知书须经过项目所在地行政主****交易中心盖章,或提供公共**交易网中标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4)项目名称或合同承包范围需体现装修及改造,否则不予认可。 √ 自2022-05-0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3-05-0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4-02-01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8委托代理人(如有)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 3.9****委员会在评标时将进入**市公共**交易平****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 3.10根据《****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所投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标书代写 3.11****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注:在资格审查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委员会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5-10 至2024-5-30 17:30:00;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标服务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网**市公共**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 投标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 5. 投标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5-31 9:30:0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 地址 | 联系人 |
|||||||||||||||||||||||||||||||||||||||||||||||||||||||
| 传真 | 电话 |
|||||||||||||||||||||||||||||||||||||||||||||||||||||||
| 邮编 | E-mail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地址 | 联系人 |
|||||||||||||||||||||||||||||||||||||||||||||||||||||||
| 传真 | 电话 |
|||||||||||||||||||||||||||||||||||||||||||||||||||||||
| 邮编 | E-mail |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 特殊公告 [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淮发改投资复〔2024〕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基地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市**区**路 118 号; 2.1.2 建设规模:****支队一大队院内1幢空置房屋 1-4 层约 3320平方米进行维修改造和基础性装修,主要包括室内空间改造,地面、墙面、顶面铺装改造,实施智能化工程,配套实施水电、消防管线等维修改造以及室外管网、门卫室等附属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约****169.37元; 2.1.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6-6 ,竣工日期:2024-10-3。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支队一大队院内1幢空置房屋 1-4 层约3320平方米进行维修改造和基础性装修,主要包括室内空间改造,地面、墙面、顶面铺装改造,实施智能化工程,配套实施水电、消防管线等维修改造以及室外管网、门卫室等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有效期内),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建设部(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R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04 月 10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7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厂房、仓储、****酒店式公寓除外) 装修改造或含装修工程的改造项目施工业绩。 注:(1)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缺一不可。直接发包证明与中标通知书,须提供招标人加盖的公章。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链接诚信库,原件扫描件上传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签订的施工金额为准,项目类型以合同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类似工程提供的中标通知书须经过项目所在地行政主****交易中心盖章,或提供公共**交易网中标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4)项目名称或合同承包范围需体现装修及改造,否则不予认可。 √ 自2022-05-0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3-05-0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4-02-01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8委托代理人(如有)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 3.9****委员会在评标时将进入**市公共**交易平****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 3.10根据《****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所投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11****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注:在资格审查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委员会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5-10 至2024-5-30 17:30:00;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网**市公共**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 投标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5-31 9:30:0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 相关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