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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交警大队关于
征集司法鉴定所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队案件办理,健全司法鉴定委托制度,保障公安机关交(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略),促进(略),决定面向社会征集司法鉴定所,我队将择优选择符合规定的司法鉴定所列入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入库的司法鉴定所条件:
1.具备痕迹类(略)(只需其中任一资质即可);
2.需在莆田市设有办公场所。
二、申请入库所需材料:
1.《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交警大队司法鉴定所入库申请表》;
2.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营范围、资质证书及相关履约能力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查询并打印本司法鉴定所相应的信用记录;
4.服务承(略)。
三、入库的程序:
1.我队在莆田市公安局公安公众服务网、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网、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交警大队处进行公告;
2.司法鉴定所向我队提交相关入库材料,并装订成册;
3.我队受理申请材料后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并报大队支委会审定;
4.公示(略)。
5.办理入库相关手续。
四、报名须知:
1.报名司法鉴定所应按顺序将所有资料装订成册、骑缝盖章,于(略)报送至荔城分局交警大队。
资料邮寄至以下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镇海南街116号;联系人:蔡警官;联系方式:(略)
2.报名司法鉴定所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或隐报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司法鉴定所如提供资料不全或证据不足,将不再通过其它渠道查证。
五、报名联系方式:
蔡警官,联系方式:(略)
附件:
1.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交警大队司法鉴定所入库申请表
2. 入库通知书
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交警大队
202(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