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公告]镇海服务区商铺ZN-13/ZB-13(中餐厅)1年租赁权 公告开始时间: (略)告结束时间: (略)读次数 :11 发布人:**产权交易中心
镇海服务区商铺ZN-13/ZB-13(中餐厅)1年租赁权 | ||||||||||||||||||
176.82万元 | 项目编号NB2024ZL(略) | |||||||||||||||||
(略)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略) | 租期||||||||||||||||||
**交(略) | ||||||||||||||||||
**省-**市 (略) | 类型公房出租 |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
租期(略) | ||||||||||||||||||
租期 | ||||||||||||||||||
目前状态 | ||||||||||||||||||
(略) | 挂牌截止时间2024-05-17 | |||||||||||||||||
否 | ||||||||||||||||||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最终承租人须自行承担办理营业执照等所有合法使用本标的房屋的风险和成本,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出租方应当在招租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承租方的咨询、租赁资产相关文件查看及租赁资产的现场查勘。意向承租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略),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出租协议及其附件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申购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 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申购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略)。 3、承租方需向*(略) 4、意向承租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经营管理合同》的签订。 5、出租方收到首期固定经营管理费和合同履约保证金后,5-7个工作日内申购保证金原路退回。 6、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略),将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和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该意向承租方已支付的申购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与出租方签署《经营管理合同》的;③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竞租方均不应价的,申购保证金最先到账(以本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④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略)若申购保证(略),出租方和交易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责任。 7、意向承租方(略),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 8、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9、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承租方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10、租赁期间不得转租。 11、装修不得破坏现有建筑结构、庭院及部分装饰做法(包括但不限(略):外立面、内墙、地面等);自行负责做好消防等相关审批,经验收合格后方能经营。装修应当服从出租方及物业管理方的管理,遵守法律法规及该物业的相关规定,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批审核的,应事前取得该等合法批准。 12、租赁方租赁期间的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略)正常经营活动。 13、租赁期间租赁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该房(略),应立(略),如造成损失(略)。 14、本项目标的以“保底经营管理费+超出保底营业额部分提成”模式。 (ZN-南区,ZB-北区)
15、如出租(略),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调整。 17、合同详情见附件。 18、承租方式:在公告期间,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将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竞价请登陆**产权交易中心网址http://(略)org。网络竞价时间:(略)午10点,若只有一个意向承租方,按不低于挂牌价出租。 19、网络注册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7日15:(略) 20、一次性报价规则:本竞价方式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其他竞价方在报价期内进行一次性报价阶段,产生最高报价,用时至多600秒;第二阶段为优先权人行使优先权,即行权考虑期,用时至多600秒。优先(略): 优先权行权:一次性报价先由其他竞价方先按信息公告规定的方式在报价期内进行一次性报价,一次性报价阶段(略)(优先权人不参加一次性报价的过程)。报价结束后,由优先权人在下述规定时间内在同一竞价系统中就最高报价表达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1)若优先权人未在600秒内行权,则最高报价的竞价方为承租方。 2)若优先权人在600秒内行权,则优先权人为承租方。 特殊情形:如其他竞价方在第一阶段均未产生报价的,直接进入第二阶段,该情形下的第二阶段用时至多600秒。优先权人在第(略),如优先(略)。 | ||||||||||||||||||
1、服务区作为高速公路配套设施,无独立产权证明。 2、承租方同意,如出(略),承租方的项目营业额应当按出租方要求,使用出租方指定的收银机和收银系统,且将营业额计入出租方财务报表,出租方按月计提分账。 3、商铺实际面积以现场情况为准,可能与商铺明细表中所列面积有所差异。 4、(略):餐厅经营范围为:中式快餐。 5、出租方不(略),需由(略)。 6、意向承租方如需看样的,应在挂牌期内提前一天与工作人员预约,如意向承租方自行看样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出租方概不负责。 |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 | ||||||||||||||||||
是 | 承租(略)1、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略)gov.cn/shixin//”为准。 2、承租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并无经营异常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以信用中国https://(略)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承租方应承诺具备有报名中餐厅项目的经营资质(自行承诺)。 |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 | |||||||||||||||||
现场审核时间 |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略)元。 |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略),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收取,超过50万元的按50万元收取。 | |||||||||||||||||
报名就交纳 |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 |||||||||||||||||
挂牌截止日15:(略) | ||||||||||||||||||
镇海服务区商铺(中餐厅) | 所在地区**省-**市 | |||||||||||||||||
镇海服务区 | 所属单位||||||||||||||||||
权属证明 | ||||||||||||||||||
资产概述 | ||||||||||||||||||
孙老师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略) | |||||||||||||||||
(略)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 | 交易机构网址http:(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