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华就路21号首层A4-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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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华就路21号首层A4-01项目招租公告

**市**公有****公司受****的委托,定于2024年6月4日在**市**区万福路128号首层对****的**市**区华就路21号首层A4-01项目(交易编号:****)进行竞价活动,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商业,面积约103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华就路21号首层A4-01;

3、资产使用范围:商场(接入主排烟管风量:最高每小时2000立方米);

4、租金/承包期限:5年(以签订合同为准);

装修期为15天(出租方按如下方式免除装修期相关费用:在双方签订合同后,承租方完成装修并经出租方书面确认,且承租方连续足额缴纳租金及设施管理费满12个月后,出租方方可免除承租方15天的租金及设施管理费。但在享有装修期前,承租方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及设施管理费,不得以装修期为由拒绝缴纳);

5、交易底价(包含租金、设施管理费及物业管理费):¥40,000.00元/月(大写:肆万元整/月);

6、租金、设施管理费及物业管理费收取方式:租金、设施管理费及物业管理费按每月一次收取,每月的10日前交付当月的租金、设施管理费及物业管理费;

7、递增方式:从第3年开始(以合同签订日为准),每两年月租金、设施管理费及物业管理费在上两年的基础上递增6%;

8、交易保证金为¥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以存款或转账形式于2024年 5月10日至2024年5月29****银行:****银行**支行;账户名:****;账号:0204 1370 0000 0005 8。一份保证金只能参与一宗交易竞价。未能招租成功的意向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退回;若意向方在招租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为¥80,000.00元,水电押金为¥20,000.00元,在成交方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租赁保证金及水电押金(注:报名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租赁保证金及水电押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7天内缴纳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拖欠租金及相关费用15天后没收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3‰计算违约金,如需续租则必须在合同期满前30天提出申请,合同期满后1天完成场地清理;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竞得方承担。

二、意向方(单位)准入条件

(一)意向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意向方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意向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组织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

2、守法经营,无不良记录(意向方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提供:无法律及财务纠纷,文件加盖公章);

3、无重大诚信或履约风险(意向方需提供重大债务情况披露);

意向方注意事项:****对意向方的其他要求条件:意向方确认在递交报名文件时已充分,准确、全面了解本物业的现状及瑕疵(包括本物业的消防、构造,面积、装修、权属、登记等全部情况,因任何因素影响开业的,由意向方承担,意向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交租金等一切费用,不得追究出租方的违约责任,更不得以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理由否认合同效力或要求解除合同),知晓其中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及法律上的),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出租方只负责配合承租方证件办理,能否通过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若只有1家参与竞价的,以不低于底价交易,该报名意向方为竞得人。如该竞得人在交易日不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视为竞得人违反规则,出租方没收其交易保证金,取消签约资格。详情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合同约定

1、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成交后转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水电押金并根据实际情况多退少补;如需装修,装修保证金为¥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承租方装修完毕,经出租方验收确认没有损害主体结构并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出租方向承租方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如果装修施工对物业主体结构造成破坏,则出租方有权制止,并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2、租赁期限为5年(以签订合同为准),从第3年开始,每两年月租金、设施管理费及物业管理费在上两年的基础上递增6%;

装修期为15天(出租方按如下方式免除装修期相关费用: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承租方完成装修并经出租方书面确认,且承租方连续足额缴纳租金及设施管理费满12个月后,出租方方可免除承租方15天的租金及设施管理费。但在享有装修期前,承租方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及设施管理费,不得以装修期为由拒绝缴纳);

3、租赁面积约103平方米,租金、设施管理费及物业管理费肆万元整/月(¥40,000.00元/月)起(最终以成交价为准);

4、承租方承租物业可以从事法律所规定的全部范围,但应当自行办理从事该类别所需要的全部合法证照,并承担相应责任;

5、一切装修及改造工程均须向出租方提交装修图纸,经出租方批准后才能动工,并保证符合消防要求。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罚没押金并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6、承租方必须负责租赁物业及周边环境的卫生、治安、消防、绿化及计生等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

(三)其他

1、承租方使用租赁物业从事的经营项目须明确,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业使用功能;不得将租赁房屋整体转租、转借或与他人**使用;不得将租赁物业作为抵押或任何形式的担保;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罚没押金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出租方按现状交楼(包括租赁物业的构造、面积、装修、权属、登记、涉及诉讼及出租等全部情况),承租方已经全面、充分、准确的做了了解,对租赁物业现状无异议,承担因租赁物业现状存在的一切风险(包括租赁物业因国家政策需要依法被征用或出租方建设需要重建等需要拆除时,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市**区**街****联合社及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出租方应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

3、现场竞价每次加价为人民币2,000.00元及其正整倍数。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成交方;如所有意向方均不报价,造成本次招租失败的,所有意向方均按违约处理,均没收全部的交易保证金。

四、报名及咨询

(一)交易保证金缴费(出租方开具收据)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29日上午11:30时止;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29日下午18:00时止。(注:休息时间及节假日除外,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市**公有****公司递交所有报名资料和办理全部报名手续。报名现场设有监控录像,逾期恕不接待。)

(二)意向承租资格审核:20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3日,是该项目审核期,**市**公有****公司将于2024年6月3日17:00前确认意向承租方的意向承租资格,承租资格的最终审核结果由本交易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意向承租人。(注:承租资格审核期间,意向承租方不得再更换、补充递交任何报名资料,否则**市**公有****公司将不予受理。)

五、报名资料

意向方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书等,原件现场核对完退回);

(2)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出租方出具的交易保证金财务凭据(以出租方盖章为准);

(4)**市**公有****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含准入条件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意向承租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资质证明、证件信息等报名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存有虚假、伪造、谎报等行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缴纳交易保证金仅为报名条件之一,是否具有参与竞价活动资格,最终由**市**公有****公司出具的《承租资格审核认**果通知书》确认为准。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参与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七、经确认符合承租资格的意向方请于2024年6月4日10:30前(以上时间安排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将会另行通知),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活动现场,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承租资格审核认**果通知书》(以本交易机构出具为准)。

八、关于瑕疵的说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市**公有****公司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市**公有****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市**公有****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市**公有****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市**公有****公司不对进场交易的物业资产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4)意向方如对**市**公有****公司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5)在交易活动过程中,意向承租方须严格按照**市**公有****公司相关的交易管理制度参与交易活动,如有违反的,**市**公有****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在交易活动中,为维护国有集体资产权益,形成竞争机制,反对和抵制任何欺诈、串通压价、商业贿赂等行为,确保交易活动的公正、公开、公平。参与交易的各方当事人在该交易活动中有欺诈、串通压价、商业贿赂行为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市**区**街****联合社

联系人:姚小姐 联系电话:****3403

授权招租单位:****

联系人:姚小姐 联系电话:****3403

交易机构名称:**市**公有****公司

报名和交易现场地址:**市**区万福路128号首层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873********62850,****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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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有****公司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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