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择榕江县2024年第二批退役公务用车报废回收企业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我局现有(略),现向社会公开选择有车辆报废回收资质的企业(公司)对以下车辆进行报废回收处理:

序号

车牌号

品牌类型

车龄

机动车所属单位

1

贵H07399警

大众小轿车

10.2年

榕江县森林公安局

2

贵H(略)

丰田小轿车

16.3年

榕江县寨蒿政府

3

贵HS9301

五菱面包车

11.1年

榕江县兴华乡政府

4

贵08ZD079

河驰牌小型货车

8.4年

榕江县兴华乡政府


一、参选车辆报废回收企业要求

1、提供企业(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提供报(略)(加盖公章)。

3、提供特种备案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4、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二、确定车辆报废回收企业方式

参选车辆报废回收企业(公司)到车辆展(略),确定出价高的企业(公司)为本次车辆报废回收企业。

三、车辆展示地点

榕江县城内

四、车辆展示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5工作日之内

五、资料及报价函送达地点

榕江县财政局二楼国资中心办公室

六、车辆报废回收要求

1、车辆报废回收企业(公司)必须及时将有管辖权车管所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报废车回收证明、现场切割图片或者影像资料在一个月内提供给车辆出让方,否则,因未及时注销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车辆报废回收企业(公司)全部承担。

2、车辆报废回收企业(公司)自行到车(略),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自理,必须做到安全行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车辆报废回收企业(公司)全部承担。

联系电话:(略)


榕江县财政局

(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0
招标公告
关于公开选择榕江县2024年第二批退役公务用车报废回收企业的公告
当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