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本院于2024年5月10日举行的执行财产评估抽签活动已结束,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1、(2023)浙0421执549号案件的执行财产:浙FD19282特斯拉牌小型普通客车一辆——**市正成二****公司,备选机构为****,备选机构2为**恒捷旧机动车****公司。
2、(2023)浙0421执2351号案件的执行财产:**市**苑2幢307室及车库307C——**恒新房****公司,备选机构为**和****公司,备选机构2为嘉****事务所有限公司。
3、(2024)浙0421执509号案件的执行财产:**县罗星街道体育南路406号不动产的10%份额——******公司,备选机构为******公司,备选机构2为******公司。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