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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略)
90天 |
资金现金 |
0元 人民币 |
无 |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3条的规定,招标人─舟山市畅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共6页),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上发布的补充(答疑、澄清、修改)等文件,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申请失败的,责任自负。招标代理: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