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无锡学院科教中心及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施工XYKC51标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略)%、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誉诚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XYKC51标(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
2.1.1 建设地点:(略) |
2.1.2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31193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47500 平方米,单跨跨度(最大)11.4米、单体面积(最大)18756.54平方米、建筑物高度(最大)64.35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1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5400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在无锡学院校内东南侧新建科教中心及协同创新中心大楼,具体包括:新建一栋 5 层科教中心,地上建筑面积 20000 平方米;一栋 15层协同创新中心及 3 层附楼智能制造工程实训中心,地上建筑面积 22100 平方米;配建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含 2021 年 3 栋本科生宿舍楼补建人防配建面积)5400 平方米。同步配套建设管线、道路、景观绿化以及配套实施校园北侧环境整治及围墙封闭等。购置教学教具、空调、部分实验实训和智能制造和工程训练设施等专用设备、配套实施智能化建设。 |
2.1.3 合同估算价:(略) |
2.1.4 工期要求:54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略)竣工日期:(略) |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包含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含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装饰工程、幕墙工程、市政工程、智能化工程、景观绿化、电梯等工程。 |
3.(略) |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b、(略)(职)业资格证书同(略)。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略),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略)之内。 |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略),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近三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注: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建筑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公共建筑按照《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略)。 自(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05/10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3.5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略)级 ;(2)提交联合体各成(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3)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5)保证金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6)联合体单位(略),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略),合同(略))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4.资格预审方法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
5.评标方法 |
本工程采用 三合一综合评估法(两阶段)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6.1 获取时间:2024年05月10日 16:00 至2024年05月15日 23:59 ; |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略)标交易平台”获取; |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略) |
7.资格预(略) |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
7.2 逾期送达的资(略),招标人不予接收。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代理机构: | 江苏誉诚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无锡市学前西路18号 | 地址: | 江苏省无锡(略)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 单工 | 联系人: | 付彦东、朱慧勤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略) |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