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区城南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中王巷村村庄亮化设施采购与安装项目
2、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根据市、区工作安排,结合城南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中王巷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要求,切实改善群众出行条件,拟实施**区城南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中王巷村村庄亮化设施项目。
3、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并经招标人指令供货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使用。
4、采购预算:¥298530.42元,最高投标限价¥298530.42元。
5、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市**区**路818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付红雪,联系电话:177****1292
6、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省**市**区虎**路955号10层-11层
项目负责人:席天今,联系电话:158****9207
7、公告期限: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1日(1个工作日)
8、成交人(按包列明):
名称:****,地址:**省**市**区燕****村委会6号,中标金额:¥288600.00元。
质量:合格
9、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采购人地址:**市**区**路818号,采购人联系电话:177****1292。
10、若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财政局(填写采购人同级财政或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采购人同级财政或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地址:**市**大道3858号1#楼6层,联系电话:0552-****202。
11、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③被质疑人名称;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⑥必要的法律依据;⑦提起质疑的日期;⑧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二、免责声明
本栏目所发布的信息,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合法性,均由信息发布者自行负责。本网站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
项目名称: | **区城南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中王巷村村庄亮化设施采购与安装项目 |
采购人: | **** |
同级财政部门: | ****财政局 |
同级财政部门联系电话: | 0552-****202 |
上级主管部门: | ****政府 |
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电话: | 0552-****135 |
信息发布主体: |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05-10 16:00 |
**区城南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中王巷村村庄亮化设施采购与安装项目采购结果公告.pdf
**区城南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中王巷村村庄亮化设施采购与安装项目采购结果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