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防灾减灾物资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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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防灾减灾物资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2024年防灾减灾物资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防灾减灾物资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东流路999****中心D座1211。

成交金额:1999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强光手电

品牌:晶全照明

规格型号:BJQ6031

数量:100把

单价:2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滕德虎、杨鹏、宣俊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2%,不满3000元按3000元计算。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无效投标单位:无;

(二)投标人业绩:

1.****管理局2023年抢险救灾设备采购项目;

2.****管理局物资采购项目。

(三)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银**路绿庄大厦504室。联系电话:177****887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华山路39号

联系方式:186****4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银**路绿庄大厦504室

联系方式:139****5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珺

电话:139****5817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0
中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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