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略)
截止时间: (略)
广西建工集团五建集团公司华中分公司濉(略)
(略)华中分公司濉溪县新城第二实验学校新建项目拟对以下专业分包工程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标单位
(略)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略)
工程造价:(略)
建筑规模:(略)
三、(略)
1、招标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10日至2024年05月16日。
2、招标答疑时间:
2024年05月15日。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
分包名称 | 工程范围 | 备注 |
沥青道路工程 | 图纸范围内全部沥青道路施工 | |
注明:1、投标(略),(略)申请将不被批准。2、上列范围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3、由中标单位负责深化设计,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如有)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略):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分包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投标内容相对应的专业资质,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略)(所有资质文(略))。
2、(略),未进入广西(略)。
(二)工程(略)
1、分包工程质量(略)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2、由于分包商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由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商承担。
3. 分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及工程所在地(略)提供完整且规范的施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归档移交,并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三)材料价款结算与付款方式等:
1、分包商对分(略)。分包合同价款应涵盖合同中分包商所承担的全部义务,以及为(略)。分包商已充分考虑并自愿承担了合同价款中存在的工程缺陷、不确定因素及不可预见的风险。合同价(略)。
2. 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施工过程中按招标人确认的工程量的70%支付施工计量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本分包工程累计确认工程量的80%,整体工程结算完成且本分包工程结算完成后,付至本分包工程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余款。
3.所有对分包商工程量的计量都应在招标人从业主处取得工程(略)
4、支付方式:按主合同执行,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支付、供应链金融、银行承兑汇票等。
支付前,分包商必须按双方确认的过程计量单或结算单,全额提供或开具并交付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略)。
六、开标、评标
1、开标:在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开标,依据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招投标办法进行。
2、评标:选择合理低报价、履约能力强、诚实守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服务承诺
1、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略)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
邮 箱: (略)
监督机构:(略)工程管理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