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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1200吨不锈钢制品技改项目 | **市横店镇祥和路13号 | **** | 不新增用地面积,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200吨不锈钢制品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水膜除尘用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清理沉渣并补充损耗,不外排。 | |
废气:氩弧焊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排放;抛光粉尘经水膜除尘处理后不低于15m高空排放;胶合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 ||||||||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 | ||||||||
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4420
通讯地址:艺海北路388****中心)B幢**4****中心(生态环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