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内容:
根据《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略)、《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 [(略))、《国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略)、《**省国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7】7号)等法律法规规定,以经批准的总体规划为依据,对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使用强度、工程管线和配套设施以及空间环境等控制要求作出详细规定,作为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