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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
| **** | **市高新区吉瑞三路99号1幢 | 592,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1-1 | 广告宣传服务 | 关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州段)形象标识标牌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日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服务标准 | 592,000.00 |
陈文娟(采购人代表)、陈晓珍、龙玥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规定进行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采购监督机构:****财政局;联系电话:0837-****405
名称:****
地址:****政府街40号
联系方式:0837-****4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省**市**区二环**三段5号1栋11层1号附1109号
联系方式:028-****023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028-****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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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