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略)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柴河林业局标本馆、综合实验室货物采购项目进行(略),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柴河林业局标本馆、综合实验室货物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略)
1.3服务地点:(略)
1.4采购内容:柴河林业局标本馆、综合实验室货物采购项目,采购标本馆所需展示系统、设备、病防、种子综合实验室实验设备。
1.5计划供货期:签订(略)90 日历天内完(略)
1.6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
二、采购方式:(略)
三、采购预算:(略)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必须是在(略)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4.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略)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4.4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代表必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所需采购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磋商文件、开标会(略)
4.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略),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五、(略)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略)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磋商文件。下载时间为(略)8:00至(略)8:00(北京时间);
5.2磋商文件每包5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供应商(略),采取网上银(略),(略)统发送的银行账户。磋商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包的账号均不相同(略)交均无效。磋商(略)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下载磋商文件。
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略)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略)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阳光(略),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略)。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略)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采购活动。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7.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略)
7.2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略),中资开标大厅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8.1投标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略)
8.2开标地点:(略),中资开标大厅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黑龙江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略)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代 理 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 系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