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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澄清公告内容如下: 本次询价供应商及资质要求改为“本次报价的供应商须为物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简称“代理商”)。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具有 / 资质证书,且处于有效期内;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 / 资格证书,并应提供制造商 / 资质证书,且处于有效期内,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其他内容不变,具体详见附件。
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