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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县330国道桥下至桥头段工程**隧道临时用地地块复垦项目通过验收的意见 | |||||||||||||||||||||||||
|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经临时用地使用人申请,并委托相关专业等机构对**县桥下镇梅岙村330国道桥下至桥头段工程**隧道临时用地地块复垦、复垦区块土壤、耕地质量、地类面积进行相关检测、测量并形成报告。我局于2023年8月21****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保护局**分局、****政府等相关人员联合开展验收工作,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对现场进行了踏勘,验收组成员单位认为:**县330国道桥下至桥头段工程**隧道临时用地地块复垦项目要求整改校对。2024年5月7日,经业主整改,水利局已同意其予以通过验收。现将复垦验收项目情况予以公示(附件1)。 **** 2024年5月7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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