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处理厂(站)污泥处置项目采购招标公告(第四次)
项目概况:****二****处理厂(站)污泥处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公共**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30日14时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NTGC****021902(ZB043)
项目名称:****二****处理厂(站)污泥处置。
项目概况:处理处置(1)****二分厂的脱水后污泥,污泥产生量约40吨/日,含水率≤80%,期处置量约为12000吨;(2)**市****处理厂(站)的脱水后污泥,****处理厂(站)污泥非连续生产脱泥污泥,含水率≤80%,期处置总量约为3000吨。
期限:1年。
处置标准:达到《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等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
最高限价:人民币450万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的工程项目必须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提供环保竣工验收文件;
4、具有运输、收集、贮存、处理、****处理厂产生的污水处理污泥的能力以及对应本项目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从事本项目污泥运输的车辆必须具有相关的道路货物运营资质,并采取密封、防水、防渗漏及防遗洒等措施;同时负责污泥运输的车辆带有GPS定位功能,招标人可实时查看运输车辆行车轨迹(本项目运输需使用专车,不可使用顺风车,过境车,且不接受船运方式运输);
6、委托代理人(如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不需提供);
7、投标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一律没收,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 2024年5月30日;
方式:投标人登录**市公共**交易网首页 “项目报名”→插入CA锁,输入CA锁密码,在“项目响应方”→“国企业务”→“下载响应”界面找到该项目,进行下载操作。投标人进行上述操作后,方可进行后续的制作、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等步骤。
售价:免费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0元整/投标单位(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时间:2024年5月30日14时00分(**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标书代写
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30日14时00分。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
地址:高新区希望大道666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513—****500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名称: ****
地址:**市**区润和大厦8楼
联系人:俞先生
电话:0513-****6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