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比价公告((略))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比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价。
二、项目编号:(略)
三、采购限价:(略)
四、项目概况及技术要求:
1.显示屏。至少12英寸的彩色触控屏,支持多角度旋转调节和折叠,以便于操作。
2.气源。需支持氧气、(略),确保足够的气体供应。
3.流量计。电子新鲜混合器,能直接设定氧浓度和新鲜气体流量,满足不同临床需求。
4.通气模式。包括容量控(略),可选配S(略)。
5.潮气量设置。在容量控制模式下,潮气量设定范围从20ml到1500ml,满足(略)。
6.呼吸频率和呼吸比。呼吸频率4~60次/分钟,呼吸比可从4:(略)
7.安全特性。包括氧气低压安全设置保护装置、快速充氧功能、氧气和笑气混合时的氧气浓度监控等。
8.环境适应。工作温度一般为10℃~40℃,湿度15%~40%,确保在不同环境下都能稳定工作。
9.电池备份。标配锂电池,确保电源中断时仍继续工作,使用时间不少于90分钟。
10.适用范围。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满足不同年龄段患者的需要。
11.这些参数确保麻醉机能够安全、有效地用于各种麻醉和呼吸管理场景。
12.产品保质期不(略),期间发生质量问题,无条件更换产品,提供质量保证承诺书。
13.产品安装调试完成后,进行(略),查看产品运行良好后验收完毕。
14.交付地点为(略)。
15.产品运输、安装调试费用由供货单位承担。
16.对本次采购活动相关事项有疑问,请向采购方提出询问,采购方应当及时做出答复,但答复的(略)。
17.本项目不预付货款,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乙方收集发运接收单、发票等资料,提交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采购单位在30天内向乙方支付货款。
18.产品出现任何问题要在24小时内响应,1周内维修调试完毕。
五、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略)。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略)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略)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价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略),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本项(略)
获取时间:(略)每天上午08:00-11:40,下午15:00-17:4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略)
说明:投标人报名申领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截止2024年5月前近半年报价人为申领采购文件授权委托人连续缴纳的社保凭证复印件及银行缴费凭证复印件。上述所有材料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为PD(略),压缩文件名为“公司名称+本项目编号+公司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受理人审核无误后将《询价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申领人邮箱。
受理人邮箱:(略)
联系电话:(略)
售价:(略)
(一)报价文件递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或邮寄(自费,到付拒收),不接受网上报价。
(二)截止时间:(略)6时00分(**时间)。
(三)地点:(略)。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
八、开启
时间:2024年5(略):00(**时间)
地点:(略)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格式纸张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
2.投标(略),需打印或用黑色、蓝黑色墨水填写。
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4.申请人应当在(略),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采购机构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将拒收。
十一、选取原则
有效报价单位(略),最低报价单位确定为本项目供货单位。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十三、投诉举报方式
如发现采购机构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请向采购监督人/采购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略)
电话:13313710528/(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