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百善农业新兴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周边配套道路(青阳路、纬四路)修建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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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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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百善农业(略)(青阳(略))修建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濉溪县百善农业新兴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周边配套道路(青阳路、纬四路)修建项目

三、成交结果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成交金额:(略)

四、(略)

工程类

名称:濉溪县百善农业新兴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周边配套道路(青阳路、纬四路)修建项目

施工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内容

施工工期:(略)

质量要求:(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标准和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60%计取;工程招标控制价及清(略)取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提起的(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略):

(一)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略)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略)

5、明确的请(略)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略),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略)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略)提出投诉,电话:(略)。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0
中标通知
濉溪县百善农业新兴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周边配套道路(青阳路、纬四路)修建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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