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保障性(略)(二期)工程初步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1日 09时30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二期)工程初步设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略)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略),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描述:(略)
时间:(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略)
售价:(略)
截止时间:(略)09时30分00秒(**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1日 09时30分00秒(**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县财政局。联系科室:**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略),联系地址:**省**市**县高明新区红峰大厦1206。注: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2024年0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