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南宁市衡阳西路11—3号1栋1层9号铺面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南宁市明秀、衡阳、友爱片区等49宗资产分别招租项目交易公告
挂牌价 详见交易公告
保证金 详见交易公告
报名开始时间:(略)
报名截止时间:(略)

标的名称

南宁市明秀、衡阳、友爱片区等49宗资产分别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BBWCQJY22-839(18)

挂牌价

(略)

登载网站

(略)com

交易保证金

(略)

标的所在地区

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崇左市

标的所属行业

----

信息披露(报名)时间

(略)7时

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时间

自由报价时间:(略)0:00

限时报价周期:(略)

信息(略),如未征集到(略)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略)。

一、出租人承诺

我方((略))作为出租人,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㈡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略),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略),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招租标的简介

㈠标的清单

标的

编号

标的名称

面 积

(㎡)

挂牌价

(元/月)

竞价阶梯

(元/次)

交易保证金

(元)

租赁期 (年)

经营范围

备注

1

1.友爱北路东二巷1号原文化局大院第5栋(略)

116

940

50

4000

3

住宿

仅为场地租金,该地块已列入危旧改项目,租金每满两年递增5%,资产按现状出租,无装修期。物业费由辖区物业管理公司确定,租户自行缴纳。公示资产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现可(略))

2

2.友爱北路(略)

100

1260

50

5000

3

办公或仓库

仅为场地租金,该地块已列入(略),不可做餐饮,租金每满两年递增5%,无装修期,物业费(略),租户自行缴纳。通电不通水。公示资产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略)。(现可交付使用)

3

3.南宁市大学路(略)(铺)

14

2210

50

6000

3

铺面

仅为场地租金,租金每满两年递增5%,资产按现状出租,无装修期。物业费、水电费由辖区物业管理公司确定,租户自行缴纳。公示资产(略),成交租金金额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现可交付使用)

4

4.明秀西路1(略)

72.54

1560

50

5000

3

办公

仅为办公场地租金,租金每满两年递增5%,资产按现状出租,无装修期。物业费由辖区物业管理公司确定,租户自行缴纳。公示资产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现可交付使用)

5

5.明秀西路14号公安局大院侦查楼办公楼四层第5间

56.73

1230

50

4000

3

办公

仅为(略),租金每满两年递增5%,资产按现状出租,无装修期。物业费由辖区物业管理公司确定,租户自行缴纳。公示资产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现可交付使用)

6

6.明秀路北一里8—4号6号、8—6号8号铺面

44.85

6001

50

20000

3

铺面

非明火类铺面,仅为场地租金,租金每满两年递增5%,资产按现状出租,无装修期。物业费由辖(略),租户自行缴纳。公示资产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现可交付使用)

7

7.明秀东路22(略)(1号楼)第一层两(略)

1023

17493

50

50000

1

办公、住宿、酒店

仅为(略),该地块已列入危旧改项目,资产按现状出租,供电设施及(略)。无装修期,物业费由辖区物业管理公司确定,租户自行缴纳。公示资(略),成交租金金额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现可交付使用)

8

8.衡阳西路(略)

59.4

3056

50

10000

3

铺面

非明火类铺面,仅为场地租金,租金每满两年递增5%,资产按现状出租,无装修期。物业费由辖区物业管理公司确定,租户自行缴纳。公示资产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现可(略))

9

9.衡阳西路11-3号5号铺面

55.18

3155

50

10000

3

铺面

非明火类铺面,仅为场地租金,租金每满两年递增5%,资产(略),无装修期。物业费由辖区物业管理公司确定,租户自行缴纳。公示资产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略)。(现可交付使用)

10

10.崇左市城南区山秀路18号的崇左市农副产品交易中心3号楼南楼(现称农贸市场3号楼)第二层

(略)

45363.5

500

10000

2

用于(略),不得用于经营各类加工厂和其他产生噪音、异味及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的项目

(略)㎡),2年租期(含给予1个月的市场培育期),每满一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公示资产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11

11.南宁市明秀路北一里8号3号铺

19.92

3015

50

10000

3

铺面

非明火类铺面,仅为(略),租金每满两(略),资产按现状出租,无装修期。物业费由辖区物业管理公司确定,租户自行缴纳。公示资产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略)。(现可交付使用)

12

12.南宁市明秀路北一里8号-4号铺面

28.16

3195

50

10000

3

铺面

非明火类铺面,仅为场地租金,租金每满两年递增5%,资产按现状出租,无装修期。物业费由辖区物业管理公司确定,租户自行缴纳。公示资产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略)。(现可交付使用)

13

13.明秀东路238号原地委大院机关服务中心底层3号铺面

23.22

1393

50

4000

1

铺面(除餐饮类)

仅为场地租金,资产按现状出租,无装修期,物业费由辖区物业管理公司确定,租户自行缴纳。此资(略),属于地委大院旧改拆除第二批范围。公示资产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略)。(现可交付使用)

14

14.明秀东路238号原地委大院机关服务中心底层5号铺面

23.22

1476

50

4000

1

铺面(除餐饮类)

仅为场地租金,资产按现状出租,无装修期,物业费由辖区物业管理公司确定,租户自行缴纳。此资产已列入旧改,属于地委大院旧改拆除第二批范围。公示资产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现可交付使用)

15

15.明秀东路238号原地委大院机关服务中心楼底层7号铺面

23.22

1393

50

4000

1

铺面(除餐饮类)

仅为场地租金,资产按现状出租,无装修期,物业费由辖(略),租户(略)。此资产已列入旧改,属于地委大院旧改拆除第二批范围(现可交付使用)。公示资产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16

16.北湖南路23号南宁华润置地广场一期A地块10号楼一层115号商铺

44.95

6068

100

20000

3

铺面

仅为(略),租金每满两年递增5%,装修期1个月,资产按现状出租,物业费、水电费由辖区物业管理公司确定,租户自行缴纳。公示资产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现可交付使用)

17

17.北湖南路23号南宁华润置地广场一期A地块10号楼一层116号商铺

56.76

7663

100

30000

3

铺面

仅为场地租金,租金每满两年递增5%,装修期1个月,资产(略),物业费、水(略),租户自行缴纳。公示资产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略)。(现可交付使用)

18

18.南宁市西乡塘衡(略)

115.52

6750

50

20000

3

铺面

非明火类铺面,仅为场地租金,租金每满两年递增5%,资产(略),无装修期。物业费由辖区物业管理公司确定,租户自行缴纳。公示资产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现可交付使用)

19

19.衡阳东路衡秀里8号21栋4单元201

107

1540

50

6000

3

住宿

仅为场地租金,租金每满两年递增5%,资产按现状出租,无装修期。物业费由辖区物业管理公司确定,租户自行缴纳。公示资产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现可(略))

20

20.南宁市衡阳西路11—3号1栋1层7号、8号铺面

114.79

6660

50

25000

3

铺面

非明火类铺面,仅为(略),租金每满两年递增5%,资产按现状出租,无装修期。物业费由辖区物业管理公司确定,租户自行缴纳。公示资产(略),成交租金金额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现可交付使用)

21

21.衡秀里路4-4号

9.52

2336

50

10000

3

铺面

仅为场地租金,租金每满两年(略),资产按现状出租,无装修期。物业费由辖区物业管理公司确定,租户自行缴纳。公示资产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现可交付使用)

22

22.衡阳东路衡秀里1-5号

12

3139

50

9000

3

铺面

仅为场地租金,租金每满两年递增5%,资产按现状出租,无装修期。物业费由辖区物业管理公司确定,租户自行缴纳。公示资产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现可交付使用)

23

23.秀灵路27号22A03

99.59

1500

50

5000

3

住宿

仅为场地租金,租金每满(略),资产(略),无装修期。物业费、水电费由辖区物业管理公司确定,租户自行缴纳。公示资产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现可交付使用)

24

24.明秀东路23(略)

15.36

1364

50

5000

1

铺面

仅为场地租金,该地块已列入(略),资产(略),无装修期,单间、公共卫生间,物业费(略),租户自行缴纳。公示资产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现可交付使用)

25

25.南宁市衡(略)

51.8

3100

50

10000

3

铺面

非明火类铺面,仅为场地租金,租金每满两年递增5%,资产按现状出租,无装修期。物业费由辖区物业管理公司确定,租户自行缴纳。公示资产(略),成交租金金额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现可交付使用)

26

26.南宁市衡阳西路11—3号1栋1层9号铺面

62.4

3900

50

16000

3

铺面

非明火类铺面,仅为场地租金,租金每满两年(略),资产按现状出租,无装修期。物业费由辖区物业管理公司确定,租户自行缴纳。公示资产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现可交付使用)

27

27.南宁市明秀(略)

56

6660

50

25000

3

铺面

非明(略),仅为场地租金,租金每满两年递增5%,资产按现状出租,无装修期。物业费由辖区物业管理公司确定,租户自行缴纳。公示资产面积(略),成交租金金额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现可交付使用)

28

28.衡秀里路4-2号

11.2

2773

50

10000

3

铺面

仅为场地租金,租金每满两年递增5%,资产按现状出租,无装修期。物业费由辖区物业管理公司确定,租户自行缴纳。公示资产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现可交付使用)

29

29.衡秀里路4-3号

8.96

1658

50

5000

3

铺面

仅为场地租金,租金每满两年递增5%,资产(略),无装修期。物业费由辖区物业管理公司确定,租户(略)。公示资产(略),成交租金金额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由于历史原因租金按70%交公司30%交住户,挂牌价是租金70%。(现可交付使用)

30

30.衡秀里路4-6号

9.88

2415

50

8000

3

铺面

仅为场地租金,租金每满两年递增5%,资产(略),无装修期。物业费由辖区物业管理公司确定,租户自行缴纳。公示资产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现可交付使用)

31

31.友爱南路38号二轻工业联社大院2栋1单元105号

60

1786

50

6000

1

铺面

非明火类铺面,仅为(略),该地块已列入旧改项目,资产按现状出租,无装修期。不可做餐饮,物业费由辖区物业管理公司确定,租户自行缴纳。公示资产(略),成交租金金额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现可交付使用)

32

32.秀灵路27号海源小区19A03

99.59

1500

50

4000

3

住宿

仅为场地租金,租金每满两年递(略),资产按现状出租,无装修期。物业费由辖区物业管理公司确定,租户自行缴纳。公示资产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略)。(现可交付使用)

33

33.秀灵路27号海源小区20A03

99.59

1500

50

4000

3

住宿

仅为场地租金,租金每满(略),资产按现状出租,无装修期。物业费由辖区物业管理公司确定,租户自行缴纳。公示资产(略),成交租金金额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现可交付使用)

34

34.秀灵路27号海源小区25A03

99.59

1500

50

4000

3

住宿

仅为场地租金,租金每满两年递增5%,资产按现状出租,无装修期。物业费由辖区物业管理公司确定,租户自行缴纳。公示资产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现可交付使用)

35

35.明秀东路238号原地委大院机关服务中心底层1号铺面

23.22

1317

50

3000

1

铺面

仅为场地租金,资产(略),无装修期,物业费由辖(略),租户自行缴纳。此资产已列入旧改,属于地(略)。公示资产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现可交付使用)

36

36.友爱北路东二巷1号原文化局大院文化局办公楼整栋第1-3层

450

4600

50

12000

3

办公

仅为场地租金,该地块已列入危旧改项目,租金每满两年递增5%,资产按现状出租,无装修期。物业费由辖(略),租户自行缴纳。公示资产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略)。(现可交付使用)

37

37.衡秀里路4-5号

9.52

2015

50

5000

3

铺面

仅为场地租金,每满两年递增5%,资产按现状出租,无装修期。物业费由辖区物业管理公司确定,租户(略)。公示资产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由于历史原因占用住户杂物房租金70%交公司30%给住户,挂牌价是70%的租金。(现可交付使用)

38

38.南宁市明秀北(略)

21.45

3800

50

10000

3

铺面

非明(略),仅为场地租金,租金每满两年递增5%,资产按现状出租,无装修期。物业费、水电费由辖区物业管理公司确定,租户自行缴纳。公示资产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现可交付使用)

39

39.南宁市明秀路北一里8—3号5号铺面

21.45

3650

50

12000

3

铺面

仅为(略),租金每满两年递增5%,资产(略),无装修期。物业费由(略),租户自行缴纳。公示资(略),成交租金金额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现可交付使用)

40

40.南宁市明(略)

21.45

4240

50

12000

3

铺面

仅为场地租金,租金每满(略),资产按现状出租,无装修期。物业费由辖区物业管理公司确定,租户自行缴纳。公示资产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现可交付使用)

41

41.崇左市德天路28号建卓资产办公楼一楼13号铺面

47.58

1665.3

50

10000

3

铺面

按房屋现状出租,可用于办公、商品销售、休闲饮食等(除油烟、噪音及异味过大外)。租赁期限3年,每满2年在原来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现可交付使用)

42

42.友爱南34号粮食局1栋103号

60

900

50

2000

1

住宿

仅为场地租金,该地块已列入危旧改项目,资产按现状出租,无装修期,物业费、水电费由辖区物业管理公司确定,租户自行缴纳。(2024年6月可交付使用)

43

43.友爱南路38(略)

60

1250

50

3000

1

住宿

仅为场地租金,该地块已列入危旧改项目,资产按现状出租,无装修期,物业费、水电费由辖区物业管理公司确定,租户自行缴纳。(2024年6月可交付使用)

44

44.南宁市明秀东路238号司法局综合楼第二层及楼道

208.85

4693

50

10000

3

铺面

非明火类铺面,仅为场地租金,租金每满两年递增5%,资产按现状出租,无装修期。物业费由辖区物业管理公司确定,租户自行缴纳。公示资产面积(略),成交租金(略)。(2024年6月可交付使用)

45

45.衡阳东路衡秀里1-4号

9

2500

50

5000

3

铺面

仅为场地租金,租金每满两年递增5%,资产按现状出租,无装修期。物业费由辖区物业管理公司确定,租户自行缴纳。公示资产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2024年5月可交付使用)

46

46.南宁市明秀路北一里8—5、7—1号铺面

21.45

4500

50

10000

3

铺面

非明火类铺面,仅为(略),资产按现状出租,无装修期。物业费由辖区物业管理公司确定,租户自行缴纳。公示资产面(略),成交租金金额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满两年租金递增5%。(现可交付使用)

47

47.明秀东路228号卫生局大院5栋201号

80.96

1200

50

3000

1

住宿

仅为场地租金,资产按现状出租,无装修期。物业、水电费由辖区物业管理公司确定,租户自行缴纳。公示资产面(略),成交租金金额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现可交付使用)

48

48.明秀东路8-1号5、6号铺面

42

4636

50

10000

3

铺面

仅为场地租金,租金每满两年递增5%,资产按现状出租,无装修期。物业费由辖区物业管理公司确定,租户自行缴纳。公示资产面(略),成交租金金(略)。(2024年4月可交付使用)

49

49.崇左市德天(略)

107.68

4155.37

50

10000

3

铺面

按房屋现状出租,可用于办公、商品销售、休闲饮食等(除油烟、噪(略))。租赁期限3年,每满2年在原来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房屋于2024年7月27日可交付)。

㈡标的简况

本次招租标的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位于老城区主干道,人流量大,交通便利,靠近地铁(略)。

备注: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乙方应自行负责办理经营所需的各类证照及许可手续(包括但不限(略)),如因乙方无法办理导致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不设立居住权。

3.招租标的证照齐全。

4.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人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略),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公开招租行为情况

出租人决策文件类型

广西崇左市城市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批复

批准情况

批准(略)

广西崇左市城市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

崇工投(2022)3号

三、交易规定

交易条件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附件3)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略)。

2.标的用途:出租标的只能用于商业经营((略)) ,不能用于从事经营各类加工厂和其它产生噪音、异味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的项目,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消防、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无装修期。

4..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竞租人资格条件

1.竞租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成交手续

竞价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略)。)

成交签约

1.竞价成交的竞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竞租登记手续”第4条规定持纸质报名材料到指定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承租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承租人不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

2.竞价成交的竞租人应于《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3.签约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成交价款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缴齐首期租金(3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3个(略))。后续租金以3个月为一个支付期,在每个支付期最后10日内支付下一周期的租金。

出租人指定的以下收款账户:

户名:(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标的交割

1.交割时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2.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略)

四、交易指南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略)

自由报价时间:(略)0:00

限时报价周期:(略)

竞价阶梯:(略)

竞租登记

竞租登记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竞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略)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略)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人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略),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略)(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非法人组织:(略)

③自然人:(略)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备注:以上材料提(略)(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交易所在收到竞租人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按照交易所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
3.竞租人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略),竞租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略)。

4.成交后,承租方凭以下纸质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略)(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非法人组织:(略)

③自然人:(略)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5.注意事项

(1)竞租人缴纳保(略),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租人须(略),否则(略)。

交易保证金

及其相关规定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略) ,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略),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略),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其已交(略),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出(略)),出租方(略),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略)。

(1)各意向承租人竞价过程中均不报价;

(2)提供虚假资(略)

(3)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略)

(4)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7)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略))。

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略)证金、足额付清后全额无息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略),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略)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有权处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2.意向承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略)com/)的《e交易平台产(略)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略),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略),竞租人(略),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3.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梁先生 (略)

报名咨询

罗经理 (略)

咨询时间

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监督电话

(略)

联系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五、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材料

附件1.意向承租方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2.租赁合同.doc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略)技术性操作条款。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0
招标公告
26.南宁市衡阳西路11—3号1栋1层9号铺面
当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