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溪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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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光溪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海发改投〔2023〕220 号,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略),招标人为(略),委托代理机构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略)万元,建设规模:该工程为新建污水管道、化粪池、污水管网、雨水管道等,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光溪村。

(略)万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略)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略)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略)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5月3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四明东路101号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管部门:(略)

附件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