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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4-05-10
项目名称 | VOCs治理提升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市**区白米镇工业集中区内(北厂区)、**省**市**区白米镇(高新技术装备产业园)曙光中路1号(南厂区)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6486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游善美 |
联系人 | 游善美 | 联系电话 | 138****4390 |
项目投资(万元) | 300 | 环保投资(万元) | 21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05-31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新增一套60000CMH沸石吸附浓缩十再生脱附十RTO燃烧系统,用于收集处理南厂区玻璃钢平板生产线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新增一套15000CMH沸石吸附浓缩十再生脱附十RTO燃烧系统,用于收集处理北厂区玻璃钢平板生产线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南厂区玻璃钢平板生产线胶衣系统、叠料、胶凝系统、固化等工序中使用不饱和聚酯树脂挥发出的有机废气采取60000CMH沸石吸附浓缩十再生脱附十RTO燃烧系统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中 有环保措施: 北厂区玻璃钢平板生产线胶衣系统、叠料、胶凝系统、固化等工序中使用不饱和聚酯树脂挥发出的有机废气采取15000CMH沸石吸附浓缩十再生脱附十RTO燃烧系统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中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废过滤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采用基础减震,车间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 | ||
承诺:**** 游善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游善美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