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治理提升改造项目

审批
江苏-泰州-姜堰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项目详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5-10

项目名称 VOCs治理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区**市**区白米镇工业集中区内(北厂区)、**省**市**区白米镇(高新技术装备产业园)曙光中路1号(南厂区)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6486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游善美
联系人 游善美 联系电话 138****4390
项目投资(万元) 300 环保投资(万元) 21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4-05-3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增一套60000CMH沸石吸附浓缩十再生脱附十RTO燃烧系统,用于收集处理南厂区玻璃钢平板生产线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新增一套15000CMH沸石吸附浓缩十再生脱附十RTO燃烧系统,用于收集处理北厂区玻璃钢平板生产线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南厂区玻璃钢平板生产线胶衣系统、叠料、胶凝系统、固化等工序中使用不饱和聚酯树脂挥发出的有机废气采取60000CMH沸石吸附浓缩十再生脱附十RTO燃烧系统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中
有环保措施:
北厂区玻璃钢平板生产线胶衣系统、叠料、胶凝系统、固化等工序中使用不饱和聚酯树脂挥发出的有机废气采取15000CMH沸石吸附浓缩十再生脱附十RTO燃烧系统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中
固废 环保措施:
废过滤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采用基础减震,车间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
承诺:**** 游善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游善美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57。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