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篮鲸文体器材设备厂文体器材加工项目

审批
河北-沧州-盐山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项目详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5-10

项目名称 ****文体器材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杨集乡崔庄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0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崔国志
联系人 崔国志 联系电话 139****4969
项目投资(万元) 300 环保投资(万元) 1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4-05-02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企业占地10000平方米,购置冲压机1台、钻床3台、二保焊机8台、电焊机2台、激光切割 机1台、等离子切割机2台、台式精密锯2台、喷涂设备3台、喷涂室1座,天燃气固化炉1台,抛丸机2台、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布袋除尘器2台、滤筒除尘器1台、移动焊烟净化器5台。原有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由1台UV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现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将UV光催化氧化装置拆除,更换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现: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由1套二级活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涂工序产生的粉尘,由“滤筒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固化工序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1#抛丸机产生的颗粒物,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固化工序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抛丸机产生的颗粒物,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生产工艺:原料-机加工-抛丸-喷涂-固化-组装-检验-包装-入库。年生产文体器材2000套。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喷涂工序废气采取滤筒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至高空
有环保措施:
固化工序废气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至高空
有环保措施:
1#抛丸工序废气采取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措施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至高空
有环保措施:
2#抛丸工序采取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措施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至高空
其他措施:
焊接、切割工序产生的烟尘,分别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职工生活污水用于厂区地面泼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固废 环保措施:
焊渣、除尘灰、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环氧粉末收集后厂内回收利用;废活性炭暂存危废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措施。
承诺:**** 崔国志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崔国志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84。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