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DCJZX-2024-采字014(招标文件编号:NDCJZX-2024-采字014)
二、项目名称:宁德市贵岐山污水处理厂临时污水处理厂设施(2万吨/日)采购及运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投标人名称:(略)
投标人地址:福建省闽侯县荆溪镇永丰村杜坞43号海盛磐基科创园D12#楼2层
中标(成交)金额:(略)
四、(略)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型号 | 数量 | 运营期 | 单价(设施及两年运营费)(元/吨/天) | 中标总价(设施及两年运营费) |
1 | (略) | 一体化2万吨/日污水处理设施采购及运营 | 环德牌等,其他等具体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 | 1套 | 2年+暂定3年 | 1.29 | (略)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鱼斌(采购人代表)、刘卫兴(采购人代表)、朱晓彬(评委组长)、黄林铭、林晓辉、李晓云、黄李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现金、转帐、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金额为基数:100(万元)以下的服务费比率1.5%,100 500(万元)的服务费比率1.1%,500-1000(万元)的服务费比率0.8%,(略)元)的服务费比率0.5%。
(3)招标代理服务费专户:
开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点 技术和服务要求 4.4条款规定提供供应商确认的膜及膜组件产品说明书及操作手册,技术符合性不通过,其余3家投标人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略)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给予15%的价格扣除。
(3)中标人:(略);评标价为1600890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七楼(后岗星明酒楼七楼)
联系方式:卓玉春、刘妙梅、/(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