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伊州区城市公共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城市维护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概况

2023年伊州区城市公共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城市维护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0日 (略):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2023年伊州区城市公共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城市维护设备)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3年伊州区城市公共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城市维护设备)
数量:(略)
预算金额(元):(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城市维护设备设施 (略) 台,包含平板车1辆、翻斗车2辆、工程车抢险车1辆、挖树机1台、大型树枝粉碎机1台、高空作业车1辆、150摩托车三轮洒水车2辆、电缆故障测试仪1套。(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略):标项 1,自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全部车辆交付使用(交付标准为上牌后交付)。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略)日至2024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略)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0日 (略):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30日 (略):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略)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略)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略)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jm(略))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
5、投标文件开启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唱标、询标澄清、在线多轮报价、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略)。
6、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略),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略),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略)%~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略)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略)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略),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附件信息: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0
招标公告
2023年伊州区城市公共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城市维护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当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