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中心镇区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鸣皋村至干河村污水公共管网工程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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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镇区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鸣皋村至干河村污水公共管网工程成交公告
信息时间:2024-05-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中心镇区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鸣皋村至干河村污水公共管网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9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5月1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

****中心镇区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鸣皋村至干河村污水公共管网工程

****

**省**市**县葛寨镇青铜大道(白梁线)德平嘉园8号

****000.00

序号

名称

采购范围

工期

项目负责人

执业证书信息

1

****中心镇区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鸣皋村至干河村污水公共管网工程

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60日历天

梁**

豫241********04531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月玲(组长)、睢慧民、冯陆萍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的60%计取,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6800.00元

五、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地点:****交易中心评标四室(主场)、****交易中心远程评标室(副场)。

2.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3.本次采购将通过“**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lyggzyjy.****.cn),向成交人发出电子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成交通知书加盖有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并附二维码标识。可通过扫描二维码验证相关信息。

4.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5、监管部门:企事业单位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监管部门联系人:**财源****公司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9388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立奇大厦C区9楼901室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0379-****5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伊滨区创新大厦7楼715室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379-****956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379-****9568

下载附件-鸣皋村至干河村污水公共管网工程.rar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0
中标通知
伊川县中心镇区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鸣皋村至干河村污水公共管网工程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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