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达公司**、**、****服务区文化与空间环境提升策划服务项目的评标工作已于2024年5月10日完成,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 供应商名称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 **** | **贰零贰零建筑****公司 | ****公司 | |
| 报价(元) | 273050.00 | 285520.00 | 256800.00 |
| 供应商业绩 | 2021年,**区展厅装饰设计项目 2023年,****公司 2023 年度运营项目 2022年,****办事处设计项目 | 2020年,****服务区软装设计咨询服务项目 2021,****服务区改造提升框架设计服务项目 | 2020年,**省现代****基地(一期)精装修设计 |
| 项目负责人 | 胡桂霞 | **初 | 丁娟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2021年,**区展厅装饰设计项目 2023年,****公司 2023 年度运营项目 2022年,****办事处设计项目 | 2020年,****服务区软装设计咨询服务项目 2021,****服务区改造提升框架设计服务项目 | 2020年,**省现代****基地(一期)精装修设计 |
二、否决投标情况:
无。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高新区望**路520号皖通产业园10号楼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1-****3776
四、公示期: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3日
五、异议: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询比工作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询比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