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澜**2024年旱地优质稻项目(滇禾优615、滇禾优918、滇禾优34、宜优683)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10日 18:(略) |
预算金额 | ¥(略)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发敏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略)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南屏镇曙光路85号 (碧桂园溪台) 1幢1-2层1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采购人:(略)
项目名称:澜**2024年旱地优质稻项目(滇禾优615、滇禾优918、滇禾优34、宜优683)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滇禾优615:15378公斤;滇禾优918:1800公斤;滇禾优34:1212公斤;宜优683:1377公斤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农作物种子属于特殊商品,国家对主要农作物品种实行审定制度,对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实行登记制度,农作物品种一经通过审定或登记即确定了品种权属。国家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品种权人可自行组织生产经营或授权委托其他种子企业生产经营,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对品种权人的品种进行生产和经营。一经确定采购品种就确定了种子企业,其他种子经销商只能受种子企业委托在某一特定区域代销该品种的种子,无该品种的经营权。其中,**禾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宜优683的品种所有权商,(略)是滇禾优615、滇禾优918、滇禾优34的品种所有权商,(略)受种子企业委托在**省全省境内代销该品种的种子。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第1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只能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符合《**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第7条: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之规定,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名称:(略)
地址:(略)
2024-05-11至2024-05-16
其他:其他: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略),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略)。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略)
联系地址:**省**市(略)(碧桂园溪台) 1幢1-2层(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