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排水防涝治理实施项目(二期)

审批
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项目详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5-10

项目名称 **县排水防涝治理实施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 **省****县弥城镇 占地面积
(平方米)
0.001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李国东
联系人 杨汝文 联系电话 130****8899
项目投资(万元) 3800 环保投资(万元) 38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4-12-30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27 防洪除涝工程项中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
建设内容及规模 改造**路以南的中和**段、祥和**段、彩云**段、人和**段、毗江**段雨污分流管网1.4公里,****路雨污分流管网2.1公里,继续完善排洪主通道4.1公里。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产生扬尘采取降尘喷水喷雾,覆盖措施后通过消除施工期产生扬尘排放至不排放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人员生活污水采取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措施后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期固废垃****填埋场,排洪沟挖土就地回填利用,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建成后,不产生废气、废水,固废,噪声。
噪声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提升城市生态环境,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建成后,不产生废气、废水,固废,噪声,项目本身就是环保设施,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一部分,不单独占用土地。
承诺:**** 李国东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国东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1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