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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经研究,****博物馆项目临建分包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4.2条原内容约定为:
通过资格审查的分包商,在购买招标文件并上传采购凭证后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图纸每套 / 元,电汇支付(开户行****工程局有限公司账号: 110********004200),回执需注明:****博物馆项目临建分包工程购买标书费,请分包商在购买招标文件前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招标文件售后不办理退款。
现对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4.2条内容修改为:
通过资格审查的分包商,在购买招标文件并上传采购凭证后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图纸每套 / 元,电汇支付(开户行名称:****及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 账号:01-10-009548-01),回执需注明:****博物馆项目临建分包工程购买标书费,请分包商在购买招标文件前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招标文件售后不办理退款。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第3条原内容为: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招标人指定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账户名称:****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东十里堡支行 账 号: 110********004200
现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第3条内容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招标人指定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账户名称:****及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公司 账 号: 01-10-009548-01
招标人:****及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4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