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略):
我院拟对“医用耗材一批(透皮液等)”进行市场询价,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主要事项
1.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就以下询价要求,在(略)7时之前(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向我院作出一次性不得修改的书面报价。该报价一经我院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询价响应文件应用信封密封,封口加盖公章,提供药监部门出具的 《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检验报告、经备案的注册产品企业标准、产品使用说明书,或者技术白皮书 (Data Sheet)以及相关附件。不接受彩页、宣传广告等。询价响应文件请寄(送)至我科,邮寄地址:安徽省庐江县庐城镇文明中路32号物资采购中心,彭进(收) 电话:(略)。
3.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可以不对我院的询价函作出报价,但一(略),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我院所有采购活动。
4.项目预算:本项目以分项单价作为定标的依据,中标人按(略)。
二、采购要求
售后要求:自接到我院SPD中心库订单后5个工作日内供货到位,完成(略)。应急采购3天内到货;所供物品如出现积压或近效期,必须负责退货、换货处理。
付款条件:验收入库,根据科室实际消耗量来结算,账期:90天。
三、项目参数
1.本次询价详(略)。标书一份正本。
2.须取得相关物品的生产、经营资格。消毒用品类投标人需要有消毒用品经营资质,需提供所投产品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登记表》、《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3.中标供应商凭产品销售授权书与本院耗材管理办公室签订销售合同。
四、评标办法
1.有效最低价,即所有参数、资质符合我方要求的最低报价人为中标人,如一个(略),我方可选(略),以便减轻我方(略)。
2.本项目中每种耗材单独报价,以有效(略)。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物资采购中心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