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公司新****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2024-05-11中国中信金融****公司****有对**康品****公司等3户债权,****拟对下列述债权(可单户或打包)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基准日:2024年3月31日 货币单位:人民币 万元
| 债务人 |
债权合计 |
本金 |
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债务履行金 |
代垫费用 |
担保情况 |
抵质押物 |
| **康品****公司 |
3,650.46 |
1,499.97 |
2,150.49 |
0 |
保证人:吕登基、**卓冠****公司、**市****公司 |
抵押物:**康品****公司位于**市塔布勒合特蒙古民族乡乌木克村的2000亩饲草料地承包经营权、**市塔布勒合特蒙古民族乡牧民新村的2000亩饲草料地承包经营权、**市塔布勒合特蒙古民族乡塔布勒合特村4523.37亩饲草料地承包经营权及吕登基拥有的位于**市塔布勒合特蒙古民族乡承包33户牧民的3539亩饲草料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
| **卓冠****公司 |
4,210.21 |
1,999.87 |
2,210.34 |
0 |
保证人:吕登基、吕菁 |
抵押物:**卓冠****公司以其所有的****办事处工业园区昌盛路088号33376.9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2656.86平方米工业厂房提供抵押担保;**卓冠****公司以其所有的主要为油管、燃气热油炉、炼油设备、脱蜡过滤机、单元组合式并联机组等46套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卓冠****公司以其所有的主要为制冷设备、脱水烘干设备、果蔬烘干房等8套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未办理抵押登记); |
| **市****公司 |
10,963.07 |
4,793.94 |
6,169.13 |
0 |
保证人:吕登基、吕登明、张惠英 |
抵押物:**市****公司所有的****办事处**东路998号55473.5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5400.75平方米工业厂房提供抵押担保;以**市****公司所有的****办事处**东路998号土地地上房产11435.72平方米提供抵押担保(未办理抵押登记);以**市****公司所有的主要为存料箱、进料刮板机、配电柜、脱绒机等101套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 |
注:截至基准日2024年3月31日余额,借款人(主债务人)应支付给中国中信金融****公司新****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金及费用等,以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法律文书的规定为准。抵押物面积等信息以权属证书记载为准。
交易条件为:投资者信誉好,有付款能力,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符合国家规定的自然人及其他主体均可参与竞买,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自2024年5月11日起至6月7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李先生、肖先生,联系电话:0991-****022、0991-****029。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毛先生 0991-****038。
联系地址:**市**区红**路888****广场昆仑座(邮编830028)
中国中信金融****公司
新****公司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