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津新区鹿门大道(会展南路-东大沟东路)和浩然大道(会展南路-东大沟东路)新建工程项目-浩然大道路灯照明工程一标段(K4+055~K6+290)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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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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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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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公司)招标公告

****现对东津新区鹿门大道和浩然大道**工程项目-浩然大道路灯照明工程一标段(K4+055~K6+290)进行招标,现诚邀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二、项目名称:东津新区鹿门大道和浩然大道(会展南路—东大沟东路)**工程项目-浩然大道路灯照明工程一标段(K4+055~K6+290)

三、报名须知:

1、网络报名地点:供应商登录“****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n)”,填报企业相关资料,进行网络注册认证,****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后,获取账户密码后进行报名。

2、招标文件的获取:经资格审查入围的供应商,将对其发放招标文件,入围供应商登录“****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依据文件要求于平台上在投标截止日**行网上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2024年5月15日16:30前以银行汇款形式递交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和人民币500元的标书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银行****银行转账的形式,将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且必须在汇款凭证注明“****公司东津新区鹿门大道和浩然大道**工程项目-浩然大道路灯照明工程一标段(K4+055~K6+290)投标标书费用、****公司东津新区鹿门大道和浩然大道**工程项目-浩然大道路灯照明工程一标段(K4+055~K6+290)投标保证金费用”。****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中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交付中标服务费。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22日下午15:00时(**时间)。

2、开标时间: 2024年5月22日下午15:00时(**时间)。

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

收款单位全称:****公司

开户行:****银行**任家路支行

账号:4200 1248 6080 5000 0980 行号:1055 2100 1111

联系人:黄志刚 电话:182 7183 6177

招标人:****

地 址:**省**市樊**环球金融城1栋28楼

联系人:黄霞 电话:187****2270

日期:2024年5月10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1
招标公告
东津新区鹿门大道(会展南路-东大沟东路)和浩然大道(会展南路-东大沟东路)新建工程项目-浩然大道路灯照明工程一标段(K4+055~K6+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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