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盘村海滨路灯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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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盘村海滨路灯建设项目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 招标。邀请单位为: ******公司、******公司、**省****公司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 设 地 点: **市**区南日镇 ;

2.2工程建设规模: 约130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

2.4工期要求: 40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5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非**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3.5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3.6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3.7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3.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4年05月11日起在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区(http://fujian.****.cn/、http://www.****.com)上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 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元),投标保证金可 采用现金、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及担保保函 等多种方式,在开标前现场缴交,(需密封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提交)。未按规定时间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招标人不对密封袋的完整性进行核验,投标人对密封完整性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05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市**区龙桥街道荔**大道龙兴路(路口)二楼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区 上发布招标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址: **市**区南日镇

联系人: 陈书记

电话: 135****9131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市**区龙桥街道

联系人: 小张

电话: 152****2918 。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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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盘村海滨路灯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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