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 疑 人: ******公司
地 址: ****物流中10懂4楼404-05室(自主承诺)
法定代表人: 陈新梅
委托代理人: 罗伟波 电话: 180****9307
我公司于2024年04月29****公司以纸质方式送达的关于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编号:****]的质疑函原件贰份。我公司高度重视,同时将此函转发至采购人处,与采购人沟通并调查核实,****公司的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1及答复:
1、质疑事项1:第二章 采购需求▲3.1.20 灰阶血流成像:非多普勒原理,非造影技术,无需造影剂直接显示红细胞运动,具有不受流速和角度限制、无血流外溢现象、无取样框、不会降低帧频等优点,可选择去除组织背景、仅显示血流模式。******公司提供的**迈瑞生物****公司生产的“ConsonaN9”无该参数,属于虚假应标。
2、质疑事项1答复:
经调查核实,贵公司纯属于主观臆测,并无事实依据。故贵公司质疑函中所述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3、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四)事实依据……”。
二、质疑事项2及答复:
1、质疑事项2:第二章 采购需求▲3.2.1.7 相控阵探头扫描角度≥118°”,******公司提供的**迈瑞生物****公司生产的“ConsonaN9”相控阵探头扫描角度达不到相控阵探头扫描角度≥118°,属于虚假应标。
2、质疑事项2答复:
经调查核实,贵公司质疑函中所述质疑事项纯属于主观臆测,缺乏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3、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四)事实依据……”。
综上所述,贵公司质疑不成立,驳回质疑。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政府****管理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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