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海宁市国有建(略) 海自然资告字〔2024〕18号 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略):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二、拍卖出让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略),除法律、(略),均可(略),申请(略)。对缺乏诚信,违反土地管(略),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仍拒不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申请人必须符合工业项目产业定位等准入要求,地块报名前须通过海宁市工业项目准入评价。 三、(略):本次国有建(略)。 四、本次拍卖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 五、本次拍卖公告时间:(略) 报名时间:(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略)6:00); 拍卖时间:2024年6月3日10:00至产生最高价;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详见须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七、本次拍卖出(略),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略)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略)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略)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略) 沈先生 曹女士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00-17:00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设置投资强度、年均销售、年均税收等建设条件(具体详见拍卖(略))。成交后受让方除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外,须与属(略),并及时报出让人、海宁市发改局、海宁市经信局备案。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5月(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