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医院 天津市人民医院医用气体(液氧、瓶装氧气、二氧化碳、液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Y-2024-057)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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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医用气体(液氧、瓶装氧气、二氧化碳、液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略))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略)

项目概况
(略)医用气体(液氧、瓶装氧气、二氧化碳、液氮)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市南开区红旗南路濠景国际A座二层底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04日 09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医用气体(液氧、瓶装氧气、二氧化碳、液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10 210 其他医药品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根据采购人要求送货(具体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向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 的通知》(财办库〔(略)要求执行。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略)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后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备以下资质: 1.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注册批件》和《GMP认证证书》,生产或认证范围包含液氧、瓶装氧、液氮、二氧化碳等气体; 1.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或认证范围包含液氧、瓶装氧、液氮、二氧化碳等气体; 1.3.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生产或认证范围包含液氧、瓶装氧、液氮、二氧化碳等气体; 1.4.若供应商自行运输,须具备交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若供应商委托第三方运输的,运输单位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以上须提供证件原件的扫描件。 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须具备以下资质: 2.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2.如为充装单位须提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生产或认证范围包含液氧、瓶装氧、液氮、二氧化碳等气体。 2.3.若供应商自行运输,须具备交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或供应商委托第三方运输的,运输单位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以上须提供证件原件的扫描件。 3.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3.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3.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3.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当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 4.2.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的全部条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3.联合体主体方须现场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协议书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9”),明确联合体主体方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4.4.联合体组成后,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招标项目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略)到 2024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南开区红旗南路濠景国际A座二层底商
方式:1.时间:2024年5月11日到2024年5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市南开区红旗南路濠景国际A座二层底商。3.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受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由联合体主体方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要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南开区红旗南路濠景国际A座二层底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略)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
名称:(略)
地址:**市南开区红旗南路濠景国际A座二层底商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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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1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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