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物联网建设设计项目进行采购意向公开,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需求和商务资质条件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一、项目名称:(略)
二、(略):
序号 | 采购项目名 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 间 | 备注 |
1 | 2024年度物联网建设项目设计 | 见《2024年度物联网项目设计集中采购需求》 | 见《2024年度物联网项目设计集中采购需求》 | 205 | 2024年5月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标准要求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略)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略)。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略))之间存在近亲(略),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具备工(略)(海洋石油)行业设计、化工石化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略)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六、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略)。
联系人:丁助理 联系电话:(略)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