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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厅 ******厅关于做好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招生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浙教考〔2017〕25号)文件规定,**县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考生本人在本县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农业户口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农业户口户籍;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县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考生共报名16人。县**局、县****学校已对具有有效报考志愿的16名考生,进行了报考资格审核。现将以上考生资格审核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5月9日—5月15日。
举报电话:0580-****903。
****中心地址:**县高亭镇育才路63号。
****
2024年5月8日
附件: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结果公示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