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略)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省住建厅《关于委托实施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函〔(略)和《关于继续做好省级权限内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函〔(略)等有关规定,现将审查通过的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布。
联系方式:(略)
地址:**市铜官区湖东路66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厅
电话:(略)
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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