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市小清**路(黄岗路-东宇大街)供水管道工程工程已经以“ 济行审工字【2023】248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对以下项目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施工标 标段: 标段名称 : 施工标 3. 规模 4. 资金来源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二)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年限不足3年的,则提供从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一个单项施工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市政供水业绩 (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6)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还需提供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至今)社会信誉自查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其他要求或说明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03日前 ,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公共**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8.3 其他说明: 本项目不执行第“8.1”项条款。 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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