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金榜乡村“一宅两院”民宿村落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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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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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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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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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金榜乡村“一宅两院”民宿村落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县金榜乡村“一宅两院”民宿村落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

招标人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叶先生

联系方式:186****8659

最高限价

人民币****225.42元

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县天堂镇**路238****酒店3楼

联系方式: 0556-****13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合理价格竞争法Ⅱ

开标时间

2024年5月10日10时00分

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投标工期

150日历天

地 址

**省**市****花园城花源里16#楼702室

投标价(元)

肆佰玖拾捌万壹仟叁佰贰拾陆元玖角壹分

(¥:****326.91元)

项目负责人

赵晓云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皖234****84991

技术负责人

储磊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工期

150日历天

地 址

安****经济开发区繁华大道与创新大道交****广场(二期)A1栋1204室

投标价(元)

肆佰玖拾捌万壹仟叁佰叁拾元柒角肆分

(¥:****330.74元)

项目负责人

马艳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皖234****71242

技术负责人

汪超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工期

150日历天

地 址

**省**市**市柘皋镇巢庙**(搬运站)1幢103室

投标价(元)

肆佰玖拾捌万壹仟叁佰叁拾叁元伍角叁分

(¥:****333.53元)

项目负责人

耿路雅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皖234****15063

技术负责人

张俊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公示时间

2024年5月11至2024年5月14日17时00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0556-****130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县****管理局监管股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022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