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自贸试验区**片区融媒体宣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00000
单位: ****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年度宣传工作安排需要,拟委托专业团队,聚焦**片区“一枢纽、三中心、一示范区”的战略功能,结合制度创新案例复制推广、标志性成果建设、重大项目建设进展、重要会议活动以及**片区挂牌周年活动等重要事件和节点,制作完成优质图文及短视频内容,推送至中央、省市级主流媒体平台及**自贸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在区主要媒体平台开设专题,持续宣传**片区,支持配合主流媒体、专业媒体对**片区的宣传;**片区宣传视频的策划制作及更新维护;全面提供**片区内重要活动、投资促进、对外贸易等方面的图文、视频资料用于**片区自贸展厅以及其他**片区形象展示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8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事业单位,承担组织实施全区宣传工作和重大宣传报道活动的工作职责,统一负责全区报纸、广播电视、“两微两站一端”新媒体等平台的宣传策划、采集、编辑、发布等工作,是区域唯一拥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的主流媒体,同时还承接了**发布微信公众号的日常运维。
该单位依托大数据技术,具有强大的媒资共享优势,可以为**片区提供智能媒资管理、媒体稿件视频化等服务。该单位通过优化媒体的生产流程,架构了“报网端微屏”一体化协同生产平台,使报纸、广播、电视、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等各生产系统全面打通、融合,同时拥有专业的通联团队,可对接国家、省市级报纸电视新媒体平台,能够充分结合**片区宣传需求,及时关注片区相关新闻动态,展示**片区建设创新成果,并实现一次采集、多种生成、多元传播,对展现**片区建设发展成果具有不可替代的宣传作用。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推荐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承接。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
地址: **市**区**路596号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联 系 人: 徐老师
联系电话: 0574-****4928
传 真: /
地 址: **省**市**区长江路1166号7楼
2.****管理部门
名 称: ****财政局采购办
联 系 人: 严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0574-****3756
传 真: /
地 址: **市**区长江路1166号6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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