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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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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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预算金额:(略)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略)〕19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略))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略),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略),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四、项目基本情况:
1.服务内容:(略)
2.资金来源:(略)
3.服务期限:2024年5月24日—2024年6月30日;
4.质量要求:(略)
5.服务地点:(略)
6.本项目标包划分:(略)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略)(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略)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年的任意一个月份的税收缴纳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按照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试行)>新财购〔(略)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财会制度、社保记录等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略)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应附信用记录承诺(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询价文件的获取
1.请于(略)--(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金穗大道与新二街东南角宝龙珑寓2号楼605号购买询价文件。
2.获取询价文件时须携带:法人(略)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原件验后退回,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3.询价响应性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1)询价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2)询价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5日15时00分,地点为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金穗大道与新二街东南角宝龙珑寓2号楼606号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略),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询价公告期限: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微信公众号》公共媒体发布;询价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略)号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024年5月8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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